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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4月1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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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于4月1日起施行,一个节能环保产业的春天正在焕发着勃勃的生机。

  《节约能源法》旨在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热改"成为当务之急

  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明确要求,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与此同时,国家相关部委等政府部门也意识到"热改"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记者从建设部等有关部委了解到,按照国务院今年的节能计划,"十一五"期间全国要节约2.4亿吨标煤,其中建筑节能要达到1.01亿吨标煤,占40%。供热采暖必须承担至少三分之一的任务指标,供热节能因此成为实现国家节能指标的重要内容。针对这种状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先后公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节约能源法》,并成立了以温家宝总理为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等等。这些政策的落实和实施都要落实到具体的解决方案和产品上来。然而,目前国内还没有生产厂家,完全依靠进口产品,这就使得国外产品价格居高不下。但相对于外国的特殊国情,如人口、建筑面积、集中供暖方式等方面,使得老百姓在供热节能装置上的投入大大超过了供热节能本身节省下的费用,计量成本过高,导致国家相关"热改"政策迟迟不能得以推行。这就要求我们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同时,必须要自主研发符合中国市场的产品和服务方案,价格低廉、计量相对准确、安装简易、改造便捷、易普及的产品。

  目前,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3左右,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而中国的建筑能源使用效率仅仅是欧洲国家的一半。专家分析,这个领域的提升潜力巨大,具备系统集成能力的节能企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据悉,若使用高效能源技术改造现有楼宇,可以为我国每年节约约6000亿元人民币的能源成本,这一数字相当于少建4个三峡电站。

  绿色大会首推节能供热方案

  能源紧缺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积极推进实施供热体制改革,推行按用热量计费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开发供热计量仪表、热费分摊装置及分摊计费软件相关产品也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热计量计费体系,研发生产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热计量仪表。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确保产品的品质,使广大供热、用热单位、普通百姓负担得起,才能从根本意义上实现供热节能,充分体现它的社会意义与经济意义。

  3月31日,在由建设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上,我国首次推出了供热节能与分户计量整体解决方案,采用这种方案,预计平均供热节能将达到2 0%左右。记者获悉,该项目是由北京华仪乐业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使用了国内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供热节能与分户计量产品。该项目及其分户计量产品填补了我国供热节能新空白。

  该项目填补了国内供热计量产品和服务的一项空白,产品和服务更加符合中国国情,在技术、价格和服务上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使国内供热节能政策和举措有了落实的平台。同时,该项目也将使节能服务向产业化发展,这也符合国务院关于制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中的指导思想:培养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热改"即将全面推广

  目前,我国北方地区集中供暖采取的都是按面积收费的方式,缺乏计量设备和调节手段,这不仅造成供热能源浪费,老百姓也不能自主调节温度,用不用热都得交费,这个矛盾越来越突出。从能源角度看,由于我国的供热基础设施条件存在着水质差、杂质多、管道系统停运时空置造成氧化、锈蚀等等问题,造成我国供热采暖耗能量大、浪费严重。

  据统计,全国供热采暖耗能全年约为1.3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0%,而北方地区约占总能耗的2 0%。平均耗能是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供热系统热损失约为15%-30%。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相关管理部门力推的我国自有知识产权的节能供热系统产品目前已完成试点,即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由北京华仪乐业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推出的这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供热的分户计量新产品,不仅提供了一款填补国内空白的节能供热新产品,而且提供了一个供热节能和分户计量的整体解决方案。

  北京华仪乐业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乐钧认为,随着"热改"的推进,节能服务公司形式将成为一种新兴产业。他把节能服务公司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为供热企业自建,第二种为合资建立,第三种是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来管理。他表示,北京华仪乐业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计划与各地热力公司组成战略性联盟,帮助供热企业解决节能技术和资金不足方面的问题,合作组建区域性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为供热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在热计量领域广泛进行表计安装、调试、检测、维护、抄表及计费等相关服务。投资建造的国内最新的符合国际标准的热分配表性能测试实验台及供热计量仪表、装置检测实验室及供热环境模拟系统,可以为供热、用热用户提供最真实有效的数据,帮助用户制定最佳供热和用热方案,达到既节能又舒适的效果。同时,可以为本行业培训具有较高水准的能源服务公司和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全面服务于社会大众。

  据悉,我们国家北方地区现有建筑要进行计量改造的市场容量非常巨大,预计超过2000亿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这不意味着老百姓要掏2000亿元钱。从技术上看,主要是安装热分配表,这样对原有管道不需要进行改造。从机制上,我们推行能源服务公示的模式,也就是说,这个小区要进行计量的改造,就请一家能源公司来,能源公司提供改造的费用、改造的技术、改造的装备。改造好了以后,在一定的年限内,比如10年内,节能的效益及节省下来的供暖费用,部分返还给这个能源公司。10年以后,这个能源公司就退出了,这样用户只花很少的钱或者是不花钱就能够达到节能的效果。

  【背景链接】

  我国全面修改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 4月1日起施行。新的《节约能源法》为我国科学发展再添法律利器,将有助于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及环境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

  新的《节约能源法》在法律层面将节约资源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新的《节约能源法》在法律调整范围和可操作性上有较大变化,进一步规范了工业领域的节能管理规定,并针对当前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新增了有关节能管理规定。

  有关专家指出,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有助于从根本上扭转国内节能减排意识薄弱、责任不明确、政策不完善和协调不得力的现状,不但从法律层面确保如期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也对我国更长远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8-4-9 13: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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